企業管治報告
- 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合稱「本集團」﹚致力達致高水平的企業管治。
- 中國燃氣專注企業價值的持續。
- 中國燃氣透過提高透明度及企業責任來加強投資者的信心。
- 中國燃氣鞏固其企業文化及價值。
A. 遵守守則
除了非執行董事之委任年期外,中國燃氣於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整個財政年度內,一直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巿規則」﹚附錄十四的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守則」﹚的守則條文。
B. 董事會
董事會﹙「董事會」或「董事」﹚的主要角色為保障及提升股東的長遠利益。董事會負責製定本集團整體的策略、監督本集團業務及事務,並監察管理層的表現。
1. 董事會的組成
董事會包括13名成員,五名為執行董事、八名為非執行董事﹙其中三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於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由Oman Oil Company所提名的William Rackets先生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以代替Mark Gelinas先生。有關董事的詳情載於2009年報「董事履歷」內,亦可瀏覽本公司網頁www.chinagasholdings.com.hk。
本集團對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及組成不時作出檢討,以確保董事會由具備業務所需及適當技能及專業知識的成員組成。所有任命均先由提名委員會考慮,然後提呈董事會決定。
2. 平衡性及獨立性
董事會超過半數成員為非執行董事,而當中三分二並無參與本公司的管理,故董事會可就企業事務作出獨立判斷,並向管理層就各項事宜提供各方面的意見及客觀分析。
董事會成員均為能幹的人才,擁有全面的能源、財政、營運及企業管理經驗,確保董事會觀點的平衡。董事會中全部非執行董事均為彼等所屬領域的精英,彼等參加董事會及委員會會議,為董事會的決策過程增值。董事會各成員之間並無任何財政、業務、家庭及其他相關關係。
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獨立於股東,並非僱員亦不受股東的服務合約規限或持有股東的任何重大股權。期內,每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已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向本公司提供有關其獨立性的年度確認書。經考慮上述因素後,董事會認為,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為獨立人士。
3. 主席與董事總經理
本公司主席及董事總經理的角色及職責已清晰劃分。
董事會主席為李小雲先生,而儘管彼為執行董事,彼並無參與本集團之日常運作。李先生僅負責計劃本公司整體策略及確保董事會有效運作。本公司的董事總經理為劉明輝先生,彼負責執行本集團的整體日常營運及經營本集團的業務。
4. 董事會及管理層
如上文所述,董事會負責製定本集團整體的策略、監督本集團業務及事務,並監察管理層的表現。提呈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包括本集團的策略、重大收購及出售、主要資本投資、本集團財務表現及業務的審批及股息宣派。董事會亦確保維持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
董事會將本集團的營運管理指派予董事總經理及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除外,其並不參與本集團的日常運作﹚。執行董事日常會保持聯絡,並會定期於總辦事處及營運單位與非董事會成員的高級管理層以面談或透過視象會議方式舉行會議。本集團現時有超過100個營運單位,分佈於中國18個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每個營運單位均由一名總經理帶領,負責該營運單位的日常業務。
5. 入職及專業發展
新委任的董事將獲得一套全面入職文件,當中載有有關本集團一切資料及文件以助其了解本集團的業務及運作;相關規則﹙包括上市規則﹚及其他規例以確保其貫徹了解其作為香港上市公司董事的職責;以及有關非執行董事責任及合規事宜的相關刊物。
於瞬息萬變及競爭激烈的營商環境中,董事必須進行持續的專業發展。本公司已委聘一間知名顧問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在香港為董事舉行第二個企業管治研討會。該課程的目標為向董事提供在國際及國內的企業管治及內部監控架構的最新動向及指引。是次研討會特別重視討論由中國財政部及其他有關政府機關發出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此外,鑒於二零零八年第四季爆發全球金融海嘯,董事集中討論實施有效內部控制系統的重要性。
另外,全體董事將不時透過電郵通知或董事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的討論﹙如適用﹚持續汲取最新的監管發展及本集團發展,以促進彼等履行其職責。
6. 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10所載的標準守則。本公司每一名董事均獲發一份標準守則的副本。於審批本集團半年度及全年度業績的董事會會議日期前30日及60日,亦會向全體董事發出告示,提醒彼等當時不可買賣本公司任何證券,直至公佈有關業績為止。
董事會確認,於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本公司全體董事均已遵守上市規則附錄10所載的標準守則。
下表載列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財政年度內董事於本公司股份之權益:
| 董事姓名 | 權益性質 | 持有股份數目 | 持有百分比 (%) |
|---|---|---|---|
| 劉明輝 | 個人 | 391,624,000 (L) 118,500,000 (S) |
11.75 3.55 |
L:好倉
S:淡倉
7. 董事及高級職員的法律責任
本公司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級職員履行彼等的職務時所面對的法律訴訟購有合適保險。保險的保障範圍會每年進行審閱。
8. 董事會的運作
所有董事均會及時獲知會有關本集團業務的重大發展。董事定期與本集團的其他高級管理層及僱員舉行會議,並可取得公司秘書的意見,且於認為對妥善履行彼等作為董事的職務屬有需要的情況下,可諮詢獨立法律或其他專業意見,開支由本公司支付。
每年召開之董事會定期會議均在前一年年底預訂有關舉行日期,使各董事有充裕時間安排出席。每次召開定期會議前至少十四天會發出正式通知。董事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議程一般會在召開會議日期前最少七日分發,並於每個定期召開之董事會會議議程發出之前向全體董事諮詢是否希望於議程中加入任何事項。相關董事會文件一般會在召開會議前最少七日以書面方式分發予董事以供審閱。任何敏感事項可能會於並無事先或在會議上派發書面資料的情況下於會上討論。董事會及其委員會的每次會議均會有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會記下任何董事所提出的重要關注事項。董事可對董事會會議記錄草稿發表意見,而董事會會議記錄的最終定稿會於董事會會議後的合理時段內予以記錄。
倘主要股東或董事於董事會將予審議的事項中擁有衝突權益,而董事會釐定屬重大時,則有關事項將根據適用規例及法規處理,在適當情況下亦會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處理有關事項。
9. 個別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比率
董事會於每個季度舉行會議,亦會於有需要時另行安排舉行額外會議。於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內舉行了四次常務會議,董事會已審閱、討論及批准的文件事宜包括:
- 於全球金融海嘯下本集團的業務發展;
- 年度及中期財務報表;
- 收購中油華電的交易;及
- 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的上市規則修訂,及其對本集團的企業管治事宜及若干董事委員會職權範圍的影響。
各董事會成員就該等董事會會議的出席記錄載於下表:
| 董事姓名 | 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會議 | 出席率﹙%﹚ |
|---|---|---|
| 執行董事 | ||
| 李小雲 (主席) | 3/4 | 75 |
| 徐鷹 (副主席) | 3/4 | 75 |
| 劉明輝 (董事總經理) | 4/4 | 100 |
| 朱偉偉 | 4/4 | 100 |
| 馬金龍 | 3/4 | 75 |
| 非執行董事 | ||
| 馮卓志 | 3/4 | 75 |
| Mark Gelinas (附註 1) | 3/4 | 75 |
| R.K. Goel | 1/4 | 25 |
| 山縣丞 | 3/4 | 75 |
| 金重皓 (附註 3) | 2/2 | 100 |
| William Rackets (附註 2) | N/A | N/A |
| 獨立非執行董事 | ||
| 趙玉華 | 4/4 | 100 |
| 毛二萬 | 4/4 | 100 |
| 黃倩如 | 2/4 | 50 |
- 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辭任非執行董事
- 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
- 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
為提供易於管理的程序及加強控制,董事會若干權力已授予委員會。董事會轄下的四個主要委員會為執行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審核委員會,而公司秘書為所有委員會的秘書。本公司可不時於有需要時成立其他專責委員會以調查特別領域。所有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均已由董事會審批,而於財政年度內有關彼等的組成、責任及所進行的工作的詳情載述如下︰
a. 執行委員會
於財政年度內,執行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副主席、董事總經理及一名執行董事。
執行委員會負責向管理層提出整體策略的方向,監察所有營運單位的運作,並確保本集團有充足資金應付投資項目所需。如職權範圍所載,執行委員會的職責及權限主要包括:
- 審閱本公司的財務資料;
- 本公司管理及業務營運的有關事項進行討論及決策;
- 根據上市規則規定,評核將予訂立之建議交易是否一宗須予公佈的交易,並向董事會就此作出建議;及
- 審閱並商討董事會不時交託的任何其他事項。
於財政年度內,委員會於有需要時舉行會議商討本集團日常營運及事務。其亦會審閱及批准管理層推薦的重大投資項目。此外,本公司已成立由任何兩名執行董事組成的委員會,以批准因根據本公司購股權計劃的購股權獲行使而發行及配發股份,而根據購股權計劃,合共2,170,000股股份已予發行。
為了進一步協助執行委員會履行職責,小組委員會亦已成立,以就建議投資項目進行詳細的盡職審查。小組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及負責各項主要運作及職能的高級管理人員,彼等須定期向董事總經理作出匯報。
b.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由五名成員組成,包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副主席及董事總經理。毛二萬博士擔任提名委員會主席。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其中包括﹚(i)檢討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及組成,並向董事會建議作出任何被認為必要的改變;(ii)負責物色並向董事會提名候選人填補董事會所出現的空缺,讓董事會審批;及(iii)審閱及向董事會建議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但合資格並願膺選連任的董事名單。
現時,所有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並無固定任期。董事會相信,董事並無固定任期可更具靈活性以不時在滿足本公司的需要。所有董事均須於獲委任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及重選連任,至少每三年輪席退任,而此輪席退任亦包括主席及董事總經理。
根據本公司的現有公司細則,三分之一的董事須於本公司每年的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三分之一輪席告退規則」﹚。退任董事須為自上次膺選連任或獲委任以來任期最長的董事,並合資格於每年的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年內由董事會新委任的董事應在任直至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為止,並符合資格於該大會上膺選連任。新委任的董事毋須計入須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告退的董事人數內。其後,該新委任的董事亦將須遵守「三分之一輪席退任規則」。
於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須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但合資格並願膺選連任的董事名列如下︰
| 董事姓名 | 首次委任日期 | 上次重選日期 |
|---|---|---|
| 馬金龍 | 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 | 二零零六年九月五日 |
| 毛二萬 | 二零零三年一月七日 | 二零零六年九月五日 |
| 山縣丞 |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 |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
| R.K. Goel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 |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
| William Rackets |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 | - |
有關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的董事詳情,載於隨附予股東的通函內。
委員會於財政年度內舉行兩次會議,以審閱並向董事會建議﹙i﹚非執行董事的委任及辭任;及﹙ii﹚於二零零八年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的董事。委員會各成員就該等委員會會議的出席記錄載於下表。
| 董事姓名 | 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會議 | 出席率﹙%﹚ |
|---|---|---|
| 毛二萬﹙主席﹚ | 2/2 | 100 |
| 趙玉華 | 2/2 | 100 |
| 黃倩如 | 2/2 | 100 |
| 徐鷹 | 2/2 | 100 |
| 劉明輝 | 2/2 | 100 |
c.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董事總經理組成。黃倩如女士為薪酬委員會主席。委員會亦會尋求外部及內部服務的支持,確保執行董事、其他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整體薪酬組合具競爭力及適合本集團業務的需要。
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其中包括﹚﹙i﹚就所有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酬金政策及結構向董事會提出推薦意見,並就該等薪酬建立正規及具透明度的發展政策程序;﹙ii﹚釐定所有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特定薪酬組合;﹙iii﹚就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會提出推薦意見;﹙iv﹚確保遵照上市規則規定適當披露有關酬金事宜的資料,以載入年報、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文件內;及﹙v﹚審批所有本公司與執行董事訂立的服務協議。董事須避席討論其本身的薪酬組合並投棄權票。
執行董事﹙不包括主席﹚的薪酬組合包括﹙i﹚固定部分﹙基本薪金及福利﹚及╱或﹙ii﹚表現掛鈎花紅。
非執行董事的袍金方面,其薪酬組合包括董事袍金每年120,000港元及委員會成員費﹙視乎屬董事委員會成員與否﹚。目前,董事委員會主席將收取每年 60,000港元,而董事委員會成員則收取每年30,000港元。非執行董事概無獲本集團發放任何其他酬金,惟上文所披露的袍金除外,且彼等亦無獲本公司發放任何其他福利及參與任何花紅。非執行董事袍金乃經參考其於本公司的職務及職責以及當前市況後釐定,並於每季支付。
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酬金總額概列於下表:
| 姓名 | 袍金╱薪金 | 表現掛鈎花紅 | 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 總計 | ||||
|---|---|---|---|---|---|---|---|---|
| 2009 千港元 |
2008 千港元 |
2009 千港元 |
2008 千港元 |
2009 千港元 |
2008 千港元 |
2009 千港元 |
2008 千港元 |
|
| 李小雲 (附註 1) | 3,000 | 3,000 | - | - | - | - | 3,000 | 3,000 |
| 徐鷹 | 7,200 | 7,188 | 2,396* | 4,402 | 12 | 12 | 9,596 | 11,602 |
| 劉明輝 | 7,200 | 7,188 | 4,791* | 8,204 | 12 | 12 | 11,991 | 15,404 |
| 朱偉偉 | 480 | 588 | 160 | - | 12 | 12 | 640 | 600 |
| 馬金龍 | 165 | 120 | - | - | - | - | 165 | 120 |
| 馮卓志 | 120 | 120 | - | - | - | - | 120 | 120 |
| Mark Gelinas (附註 2) | 120 | 83 | - | - | - | - | 120 | 83 |
| R.K. Goel | 30 | 120 | - | - | - | - | 30 | 120 |
| 山縣丞 | 120 | 120 | - | - | - | - | 120 | 120 |
| 金重皓 (附註 3) | 83 | - | - | - | - | - | 83 | - |
| 趙玉華 | 240 | 240 | - | - | - | - | 240 | 240 |
| 毛二萬 | 240 | 240 | - | - | - | - | 240 | 240 |
| 黃倩如 | 240 | 240 | - | - | - | - | 240 | 240 |
董事會各成員於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酬金﹙所有數字均為港元﹚
附註:- 於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兩個財政年度,本公司就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日本公司授予李小雲先生之 5,000,000份購股權﹙行使價為1.50港元,行使期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之公平值產生以股份形式付款開支為每個財政年度138,000港元。
- 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辭任董事
- 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獲委任為董事
* 該等金額為支付予徐鷹先生及劉明輝先生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花紅有關。
委員會相信酬金組合應賞償所有員工及董事所付出的努力,因為有積極性的員工是影響本集團表現的主要因素,且委員會認同執行董事於落實公司策略,為長遠可持續取得表現增長打好基礎方面肩付最大的責任。本集團亦會根據本公司購股權計劃授予僱員及董事購股權,作為薪酬組合的其中部分,以確保在賞償責任、鼓勵、挽留及分享與參與各方面取得適當的平衡。於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內,已向僱員授出購股權。
擁有可認購本公司普通股的購股權的董事的權益,連同其於財政年度內的變動均於下表列示:
| 批次 | 行使價﹙港元) | 行使期 |
|---|---|---|
| 1 | 0.80 | 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 |
| 2a | 0.71 |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日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五日 |
| 2b | 0.71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五日# |
| 2c | 0.71 |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五日 |
| 3 | 1.50 |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
# 購股權的行使條件為本集團的綜合資產淨值於購股權行使當日不少於1,000,000,000 港元﹙須由本公司委任的核數師核證﹚。
| 批次 | 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 | 於年内授出 | 於年内行使 | 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 李小雲 | 1 3 |
5,000,000 5,000,000 |
- - |
- - |
5,000,000 5,000,000 |
| 徐鷹 | 1 2b |
5,000,000 90,000,000 |
- - |
- - |
5,000,000 90,000,000 |
| 劉明輝 | 1 2b |
5,000,000 130,000,000 |
- - |
- - |
5,000,000 130,000,000 |
| 朱偉偉 | 1 2a |
4,000,000 6,000,000 |
- - |
- - |
4,000,000 6,000,000 |
| 馬金龍 | 1 | 9,240,711 | - | - | 9,240,711 |
| 趙玉華 | 1 2c |
1,000,000 700,000 |
- - |
- - |
1,000,000 700,000 |
| 毛二萬 | 1 | 1,000,000 | - | - | 1,000,000 |
| 黃倩如 | 1 2c |
1,000,000 700,000 |
- - |
- - |
1,000,000 700,000 |
董事會各成員於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購股權權益
於財政年度內,委員會舉行了四次會議以審閱及批准:
- 兩名執行董事的服務協議;
- 將付予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酌情花紅;
- 將於年報披露的薪酬事宜及董事會的薪酬政策;及
- 一名執行董事的薪金。
委員會各成員就該等委員會會議的出席記錄載於下表:
| 委員會成員姓名 | 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會議 | 出席率﹙%﹚ |
|---|---|---|
| 黃倩如 (主席) | 4/4 | 100 |
| 趙玉華 | 4/4 | 100 |
| 毛二萬 | 4/4 | 100 |
| 劉明輝 | 3/4 | 75 |
d.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委員會的所有成員均有豐富的相關財務專業知識,並具有合適資格履行其作為審核委員會成員的職責。趙玉華先生擔任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與外部核數師及管理層共同檢討本公司的常務政策及內部財務監控程序。在呈交董事會批准前,委員會亦須審閱本集團的中期、全年業績公佈及財務報表。審核委員會亦須審閱及監控外部核數師的獨立性及核數程序的有效性,並就聘任及續聘外部核數師提供推薦意見。
審核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書已予修訂以配合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的上市規則變更。經修訂條款包括審核委員會的以下責任:檢討資源是否足夠、本集團會計及財務匯報功能的人員資格及經驗,以及彼等的培訓課程及預算。
審核委員會於過去一個財政年度所進行的工作包括︰
- 檢討外聘顧問所進行的風險評估工作,並在外聘顧問的協助下審視本集團的內部控制系統;
- 審閱本公司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及全年業績公佈,並就此向董事會建議審批;
- 向董事會建議續聘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為本公司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的外部核數師,惟有待股東於二零零八年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
- 審閱本公司截至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財務報表及中期業績公佈,並就此向董事會建議審批;
- 審閱外聘核數師就彼等對本集團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進行的核數工作所產生的事宜提交報告及管理建議書;
- 審閱及批准委任外聘顧問進行風險評估項目,以及評核本集團的內部控制系統;
- 批准年度審計費用;
- 省覽年報中的內部審計及二零零九年內部審計計劃;及
- 檢討資源是否足夠、本集團會計及財務匯報功能的人員資格及經驗以及相關事宜。
委員會於二零零八財政年度內共舉行三次會議,委員會各成員的出席記錄載於下表:
| 委員會成員姓名 | 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會議 | 出席率﹙%﹚ |
|---|---|---|
| 趙玉華﹙主席﹚ | 3/3 | 100 |
| 毛二萬 | 3/3 | 100 |
| 黃倩如 | 3/3 | 100 |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就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於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所提供之審計服務已付及應付之酬金。
| 審計服務 | 金額﹙港元﹚ |
|---|---|
| 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業績﹙有待同意﹚ | 5,500,000 |
| 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業績 | 3,680,000 |
C.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
董事會相信,結構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對本公司達致更高峰以及識別、控制、降低及管理本公司的整體風險十分重要,可讓本公司達致持續業務增長的目標。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啟動其風險管理措施,並成立了指導委員會。此外,董事會明白其有責任設立、維持及審閱本集團的內部控制系統效能。內部控制系統為了將風險控制於合理水平,而非消除所有不足的風險而設,以達致業務目標。此系統旨在就財務報表的中肯性及可靠性提供合理﹙但非絕對﹚的保證,並保障及維持資產的問責性,以及偵測欺詐、潛在責任、損失及重大錯誤陳述,同時亦遵照適用法律法規。
根據本公司現行的內部控制系統,已成立必要的政策、指引、程序、批准限額及履約監控機制,而管理層主要負責該等系統的整體監控,而部門主管則負責彼等營運範圍的監督或實施。由於內部控制評估由內內部審計部門負責進行,董事會已徹底審閱本公司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1. 風險管理
在專業顧問公司協助下,本公司已進行正式的高層面風險評估以識別本公司面對的主要風險,以確保已實行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此外,管理層透過策略規劃程序持續識別風險。該等風險評估結果由內部審計部門用作進行內部審計工作,藉此監控內部控制架構的效力。
本公司所承擔的若干主要風險及有關風險管理措施的概要載述如下:
a. 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為可能對本公司構成不利影響的經濟環境轉變。於二零零八年第四季金融海嘯席捲全球,中國的經濟增長亦受到影響。這次突如其來的金融危機是本公司須要管理的其中一項事宜,因為這可能影響本公司的收入,特別是燃氣銷售及利潤率。為對付該風險,本公司已加大力度開發LPG業務,並透過一連串之重建項目加速城市燃氣用戶開始使用天然氣的燃氣接駁。靈活有效的管理是對抗全球金融海嘯的重要措施。
b. 行業風險
風險因在行業內出現突變而產生,可以是由於新競爭對手加入及政府政策改變而引致。為了盡量降低該等風險,本公司密切監察政府政策及國際市場的發展,以及競爭對手的策略,如有需要,可即時研調反繫策略。本公司致力增強本公司品牌的地位,並發掘每個可能的機會。
c. 遵照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及公認原則對任何業務均有一定影響。公司秘書、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及外聘法律顧問會定期檢討遵例情況。公司秘書負責識別任何法例轉變並即時指導相關人員﹙包括管理層及董事會﹚。
d. 基金管理
沒有充裕的資本可能會干擾本公司日常業務的順利運作。本集團致力確保充足的銀行融資以應付其預測現金需要。本集團定期及密切監察其現金需要,並與可動用銀行融資配合,以確保具備所需資金供其營運及投資。
e. 資訊安全
僱員均知悉資訊安全及資料保密的重要性。為避免洩漏可能有損本公司之重要資料,只有指定僱員方可獲取敏感的資料。本公司推行的道德價值亦強調資料保密的需要。
2. 內部審計部門
本公司已成立其內部審計部門,以對營運單位進行獨立評估。該部門可不受限制地接觸本集團營運單位及任何相關部門的人員,並可以審閱所有記錄及物業的資料。
透過採用上述風險評估的結果,內部審計部門將資源集中於高風險領域,並對本公司的營運附屬公司持續進行審計。內部審計報告會於有需要時發出,當中包括對現有系統及程序的改進建議,藉此加強本集團的整體內部控制。
告密政策已予實施,為本集團全部僱員提供一個正式的機制,以不記名及積極的態度地向管理層揭發本集團內任何不道德行為、真實或疑似欺詐。為確保先前匯報的違規行為不再發生,跟進行動亦會定期監察。
於財政年度內,董事會已在以下方面加強內部控制系統及風險管理程序:
- 本公司根據年度審計計劃進行內部審計工作;
- 實行有關權力委派的政策及程序;
- 讓負責主要業務功能,資深及合適資格的員工參與;
- 將被視為存在矛盾及可能引致未能即時偵測錯誤或違規行為的風險的主要職能分開;及
- 將指導委員會正式加入成為其中一個董事委員會。
3. 日後發展
作為改善本集團內部控制系統持續過程的一部分,若干措施正予以考慮:
- 持續對營運單位進行風險評估;
- 大型營運附屬公司自行成立內部審計部門;
- 向營運附屬公司的總經理及各自的部門主管提供有關內部控制議題的培訓課程;
- 加強本集團內的道德及操守守則訊息;及
- 進一步精簡內部審計部門與審核委員會之間的溝通渠道。
D. 通訊
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認同與全體股東維持良好關係與溝通的重要性。
1. 股東及投資者
董事會相信,必須持續就有關本公司事務向股東提供公平及準確的意見。彼等應享有及時獲取完整的財務數據及重大發展等資料,以及了解本公司的業務方向及前景。董事會主要透過每年刊發的中期及全年業績報告向股東匯報有關本公司的表現。本公司亦會透過刊發公司公告及通函,於適當時間向股東發放有關信息。所有通函及公佈﹙包括年報及中期報告﹚均可輕易於本公司網站www.chinagasholdings.com.hk閱覽,公司秘書亦會應要求提供文件的印刷本。董事會亦認同與分析員及投資者建立良好關係尤為重要。本公司的投資者關係部門由首席財務官領導,專責與機構投資者及分析員溝通。於過去整個財政年度內,已與機構投資者及分析員進行定期面談及持續電話會議。此外,亦定期安排到訪場地,以了解有關本集團的最新業務發展。
董事會亦明白與公眾及散戶投資者保持溝通的重要性。本公司會不時舉行新聞發佈會,使公眾人士可得知本集團的近期業務發展。本公司視上述方式為向一般投資者傳遞公司資料的有效渠道。
於刊發中期及年度業績時,本公司會先將業績公佈刊登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的網站。然後,將同時向媒體及分析員發佈或召開有關董事總經理及管理層的簡報或電話會議。於簡報時所用的所有資料﹙包括簡報稿﹚可於本公司網站www.chinagasholdings.com.hk索取。
於刊發任何年度或中期業績或其他股價敏感資料最新情況外,只要所索取的資料與聯交所對公平披露規則並無衝突時,本公司的投資者關係部門會以電郵或電話解答股東及媒體的提問。本公司歡迎所有投資者及公眾人士透過本公司網站www.chinagasholdings.com.hk或電郵至investor@chinagasholdings.com.hk提供彼等的意見及作出查詢。
2. 股東週年大會
股東大會為與股東直接對話的主要渠道。董事鼓勵股東出席大會,並歡迎彼等參與。就股東週年大會而言,會於舉行大會最少21日前,向本公司股東寄發大會通告及相關通函。各項重大事項﹙其中包括甄選董事﹚均會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另行提呈決議案,而有關投票表決程序及股東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程序的詳情載於相關通函內。
於二零零八年曾召開兩次股東大會。有關詳情概述如下:
| 會議 | 日期 | 決議案 |
|---|---|---|
| 股東特別大會 |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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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東週年大會 |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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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提呈股東表決的決議案均於大會上獲正式通過,而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高級管理層亦於會議上解答題問。
由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一連串上市規則修訂生效,董事會將建議於應屆的二零零九年股東週年大會上修訂本公司的公司細則,包括以下主要範圍:
- 給予股東的通知須於召開股東週年大會前至少20個完整營業日及須於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前至少10個完整營業日發出;及
- 於股東大會上的所有決議案須以投票方式表決。
3. 股權及股東資料
a. 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股本
法定股本
90,000,000港元包括9,0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港元
已發行及繳足股本
33,336,140.20港元包括3,333,614,02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港元
本公司會於每個曆月底後五個營業日內向聯交所定期提供有關本公司股本及其他證券變動的最新資料﹙中英文版﹚,亦可瀏覽本公司網站www.chinagasholdings.com.hk閱覽以上資料。
b. 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股東分佈
| 股東分佈 (附註1) | 所持股份數目 | 佔已發行股本百分比 |
|---|---|---|
| 香港 | 2,513,414,020 (附註 2) | 75.40 |
| 中國 | 210,000,000 | 6.30 |
| 印度 | 210,000,000 | 6.30 |
| 荷蘭 | 40,000,000 | 1.20 |
| 亞曼 | 210,000,000 | 6.30 |
| 菲律賓 | 150,000,000 | 4.50 |
| 合計 | 3,333,614,020 | 100.00 |
- 股東所在地乃按照本公司股東登記冊所登記的股東地址編製。
- 該等股份包括2,317,551,409股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義登記的股份,其代表香港境內或境外地區的客戶持有該等股份。
E. 董事編製財務報表之責任
董事確認其於編製財務報表之責任及確保財務報表乃根據法定要求及適用會計原則編製。
核數師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就其對財務報表之申報責任之聲明載於二零零九年財務報告內之獨立核數師報告。
F. 企業社會責任
本集團深明企業應當重視其社會責任,並致力參與各種不同的社區活動。該等活動詳情載於二零零九年年報之企業社會責任。
G. 持續改善
本公司相信,本公司須不繼改善其企業常規來配合不斷變化的需要,並承諾持續檢討該等企業常規,且不時作出必要的改善。


